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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已经是在佃农奴化的道路上一去不回,而元朝的态度就一个词——放任。
朱元璋有一句话叫“元失之以宽”,总有些人把这个“宽”理解成法律上的宽容,但结合佃农奴化的历史,更应该是说统治宽松。
这个还是好词吧?
但是当胖虎打大雄的时候你什么事不干就是在帮胖虎。
当地主将佃户绑定田地买卖交易,使唤乃至欺男霸女的当土皇帝的时候,元朝的“宽”就是对地主的放纵,元代末年地主们干脆就使用上阉人。
要是之后的朝代继续放任不管,那么这种底层和上层的割裂只会越来越大,最后成功实现“次大陆化”。
所以别再说西方国家误入歧途“次大陆化”,明明次大陆的上层雅利安人和西方人同源同种,走的就是一条道路。
真正走邪路的是华夏!
而走上这条邪路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明太祖朱元璋!
明太祖出身贫寒,深知佃农最苦。他在《明律》中革除了宋元以来的恶法,规定:
“富豪之家,役使佃客抬轿者”,“杖六十”,“各计一日追给工钱六十文”。
明代佃户地位的提升是全方面的。
国家佃户是所谓的齐民,拥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和人身自由,不能任意摆布和“打缚”,如果地主对佃户施加暴力,将面临大明法律的严惩。
此外,为避免地主将官派的劳役转嫁给佃农,佃户白干活一无所得的情况发生,朱元璋又特别规定:凡田多丁少者如以佃人充徭役,则田主必须出米一石,以资其费用。
从此,大明朝的佃农摆脱了与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租佃合同。
同时,明太祖大力鼓励开荒,规定凡是开荒出来的土地,都可以免除头三年的租税。在此背景下,佃农纷纷脱离地主自行开垦,佃户的数量也大大减少了。
再从政治上、法律上给了佃农解除人身依附性之后朱元璋还打击旧有的地主阶层。
不管这是出于打击元朝遗老还是对方国珍张士诚拥戴者下手。
反正朱元璋是一改宋元“不抑兼并”的老毛病,主动下令到临豪垦荒者,“宜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已业,而转令贫者佃种者,罪之”。
派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分行浙西核实田亩,历经二十年的时间,才将浙江及苏州等地鱼鳞图册最终绘成。
经常通过迁徙富户,强迫他们离开故土,从而丧失作乱的实力。规模最大的一次是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命俞通源“徙江南豪民十四万填凤阳”。被迁徙的对象,主要就是张士诚、方国珍,陈友谅、元朝的遗民,以及江南的富户大族。
而最让人诟病的明初四大案,尽管到现在从案件开始时间到涉案人数都是随着时间水涨船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和“亡灵法师张献忠”一样,将治下子民杀光都凑不齐涉案人数。
但是客观来说打击地主就意味着佃农好过。
官不聊生,一家哭总好过一路哭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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