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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回来之后,我和凌芊雪的感情就开始上升,那时候我并不懂什么爱情,只觉得,我正好情窦初开,你正好就在身旁,便就是喜欢了。
一天下午放学和雪儿一起回家的时候正好碰见一个扒手在翻一个女生的包,但是那女生还浑然不知,这我哪能让啊,哥打小正义感就强。
我吼了他一声,那人见我看到拔起腿就开跑,我跟凌芊雪说:“你就在这儿等着我啊!马上就回来!”
留下她一个人在原地之后,我就一路不要命的狂追,这特么的腿都给我跑断了。
有些人可能要问了,你追上了你打的过吗?
当然打得过,不废话嘛!抢劫的是个小身板,是个大汉我还去?哎哎哎,这里也不是说我欺软怕硬,而是量力而行。
如果我做事不考虑后果,那我真是脑子有病,而且我说过,我也不是那种冲动的人,追了好久终于追到了这货。
我当时就觉得跑的真尼玛快啊,怎么不去参加国家队呢?看见他气喘吁吁的坐下来,我也坐了下来,但是我一想不行,万一他又跑了怎么办,于是不管周围人的眼光,我费劲起身抓住他衣领,然后喘的上气不接下气说:“跑路的功夫倒是一绝啊”
我说你跟我去派出所去,他死拧着说不去,其实他也就一个初中生,那时候大不了批评教育一番,我说你把东西还回来,他一脸无辜的看着我说:“大哥,我还没下手呢,你就喊起来了”
我说那你跑个毛啊,他说不跑,不跑你撵我什么。
搜了搜身,见确实没有,我想了想还是算了,这小子不走,我也拖不走,只有原路走回去。
回到那儿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我叹了口气,想必她走了吧,回家路上我衣服已经湿透了,我望了一眼天空,白云很好,有些紫霞,夕阳显得很刺眼,走着走着突然发现身后多了一个影子和我一起走。
我突然站住转了过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站在了我的身后,夕阳下的她微笑的看着我。
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愈发亲密,那时候我不知道何为爱情,只觉得,喜欢,那就够了。
我唯一算得上情敌的,是来自于我们初中部三年级的混混头,叶坤,这人我早有耳闻,臭名昭著,恶名远杨。
那时候我一直是一个好好学生,但也不是那种,只会学习的好好学生,只是不管怎么样,我心中都会有一杆秤,衡量着我的所作所为,只是再后来,那杆秤,也断了。
但是对于这个“情敌”来说,我觉得我还是很有完全的压倒性优势的,不说别的,就凭他叶坤三天两头给凌芊雪送吃的喝的,凌芊雪一样也没收他的,而他还不知所谓的厚着脸皮,继续送。
我每天上学放学,几乎都跟凌芊雪一起,当然,虽然还有阿奇。
再就不说前哥长的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了,而他叶坤,长的歪瓜裂枣就不说了,而且还猥琐的一批。
虽然不吹自己到底有多帅吧,至少我少年时期,人家都是夸我眉清目秀,越到后来越有英气,从小学到大学生涯,凭相貌就不知道有多少女生过来搭讪,迷倒过多少纯情少女,有人可能要说我吹牛,这还真不是吹牛,大学的时候我和李良创办文学社,来我们社参加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女生,所以被戏称女诗人社。
我这个社长和李良这个副社长可是当时所有人眼中的香饽饽,当时帆哥许以重金要买我这个社长的位置,我二话不说就没答应,后来他又以把他的宝马座驾让我开一个月为条件,贿赂我让他加入文学社。
又贿赂李良,那会儿李良在学校已经十九道棋难逢敌手,隐约有了我与世间皆无敌的气势,结果帆哥说他知道有一个不显山露水的棋巷,可以让李良在那里“大杀四方”甚至棋逢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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